《跟毛泽东读资治通鉴》书摘
2017年04月28日 10:22 红旗出版社 张明林 于立文
8.商鞅变法,良法也
【原文】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嗷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摘自毛泽东1912年 《商鞅徙木立信论》,见 《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1~2页。
【品读解析】商鞅是先秦时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他领导的变法使秦国成为战国时期最强国。他开始变法前所用徙木立信的计谋,使青年时代的毛泽东为之三叹。十八岁时,毛泽东作《商鞅徙木立信论》,文中叹道:“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
毛泽东三叹,有感而发。法令本来是为人们谋求幸福的,一部好的法令能使许多人得到幸福,老百姓唯恐统治者不颁布这样的法令,或者是颁布了这样的法令而不生效,这样,百姓必会竭尽全力维护这样的法令,以便使这样的法令最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政府和百姓互相依靠,岂有不信之理?法令不善,非但没有幸福可言,还会产生许多令人恐惧的危害,全国百姓必会竭尽全力阻止此法令的颁布实行。虽然想让人们相信,哪有相信它的道理?这本是法律、百姓与国家三者之间完全正常的关系,可是商鞅之法、秦民与秦国统治者商鞅之间的关系,却正好与此相反,怎能不令毛泽东发出诸多感叹!
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其变法的目的,便是为了富民强国,商鞅变法颁布的法令,是中国历史上最优良的法典之一。其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连坐法,惩治奸宄,保护百姓权利,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奖励军功,禁止私斗;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推行郡县制,废井田,开阡陌,按户征收军赋,平抑赋税,统一度量衡,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等。这些法令,被毛泽东称之为“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通过商鞅变法,秦国迅速走上了富强之路,为秦国最后消灭其他六国,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临颁布变法法令之前,恐怕百姓不信任新法,便使用了徙木立信的小计谋。为此,宋代改革家王安石曾赋诗《商鞅》一首:“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本为强国富民的改革,统治者却要煞费苦心地去争取百姓之信任,由此可见我国百姓之愚,毛泽东由此得出结论,我国多次濒于灭亡之惨境,其原因便在于数千年来我国民智之黑暗。
毛泽东所作《商鞅徙木立信论》一文,表现了其独具一格的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此文受到阅卷老师的高度赞赏,评定同学“传观”。这篇571字的短文,老师多处批语,字数多达150字。评语写道:
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入古。精理名言,故未曾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老师的评价,细致入微,他发现了毛泽东文中“积理宏富”、“具哲理思想”之处,发现了毛泽东“目光如炬”的洞察力,其“自是伟大之器”、“吾不知其所至”的预言也得到了历史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