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
2016年11月03日 14:32 人民出版社 《周恩来选集》下卷
那么是不是说汉字简化工作就没有缺点呢?是不是说《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字就没有不合适的呢?不是的。应该指出:汉字简化工作所采取的方针“约定俗成,稳步前进”是正确的,已为两年来的经验所证明,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有考虑得不周到的地方。实践证明,少数简字在应用上还不够妥善,或者可能发生误解。这些少数简化得不恰当、在使用中证明有缺点的简字,应该另行规定它们的简体,或者保留原来的繁体。一九五六年一月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中,除了汉字简化第一表中的二百三十个简字公布推行以外,第二表中的二百八十五个简字和第三表中的五十四个简化偏旁尚在征求意见,本来还没有定案。就是第一表中的二百三十个简字,如果的确有不适合的,也可以作必要的修改。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在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进行简字的整理和修订工作,大家对简字有什么意见,可以向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请他们考虑,然后再进一步定案。
目前社会上使用简字,还存在一些分歧现象。有些人任意自造简字,除了他自己认识以外,几乎没有别人认识,这种现象自然不好,应该加以适当的控制。一个人记笔记,或者写私信,他写的是什么样的字,谁也无法管。但是写布告或者通知,是叫大家看的,就应该遵守统一的规范。特别是在印刷物和打字的文件上,必须防止滥用简字。希望新闻出版方面和文书工作方面加以注意。使用简字方面存在一些分歧,人们往往以此指责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不错,我们可以批评文字改革委员会,说它对简化汉字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对简字的分歧现象控制得不好。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承认,这种新造简字的现象,是历来就存在的,现在大家公认了的简字,最初也是少数人新造的,今后这个过程也无法停止,而且还会发展。
我们从汉字的历史上来看,一字多体是从甲骨文起就一直存在的。要说是混乱,那么这种混乱是“古已有之”,顶多不过“于今为烈”罢了。这个“于今为烈”的主要原因,在于今天广大群众正在开始掌握文字并且迫切要求改革文字,这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所没有的。汉字字形演变的总的趋势是简化。由于汉字难写,人民群众不断创造了许多简字。尽管历代的统治者不承认,说它们是“别字”“俗字”,简字还是在民间流行,并且受到群众的欢迎。因此,我们应该说,远在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之前,人民群众早已在改革文字,而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工作,无非是搜集、整理群众的创造,并且经过各方的讨论加以推广罢了。同时,我们也采用了某些日本简化了的汉字。可见使用简字方面存在的一些分歧并不是汉字简化工作引起的,而《汉字简化方案》的制定,目的正在于把这种分歧引导到一个统一的规范。只有在汉字简化工作方面采取积极的措施,才能逐渐转变这种分歧现象。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汉字简化会不会妨碍我国书法的流传和爱好呢?我想是不会的。书法是一种艺术,当然可以不受汉字简化的限制。简字本来主要是用在印刷上的,我们不可能强制大家必须按照《汉字简化方案》写字。因此汉字简化不会对我国的书法艺术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同时我们也应当欢迎书法家按照简化汉字书写,以提高简字的艺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