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书店可探索“文化消费综合体”
2017年02月23日 11:39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周益飞
文化消费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书店通过图书、音像、数码、文体用品的销售,通过开办的文化艺术培训,通过开办的电影院等文化娱乐设施,倡导和引领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化消费,抵御低级庸俗不健康的文化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周巷书城”尽管没有地处最佳的商业地段,但这里却顾客盈门,尤其是每逢节假日,人气更旺。单以图书销售为例,去年书城共接待读者15万人次,相当于全镇人一年里每人来了一次,每人买了1.6册图书,每人在图书上花费了24元。
再次,建设“文化消费综合体”,也是集镇书店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如果把闭架改成开架是书店的一次转型升级,那么,把单一的书店改造成“文化消费综合体”是书店的又一次转型升级。集镇书店要生存,必须提高抗风险能力。如果单一的图书销售,则相对风险较大,多门类经营,则风险相对会小很多,东方不亮西方亮。由于“文化消费综合体”各经营门类的客户相近或相同,可以集聚人气,互相促进。比如说,培训学校的学生在培训之余可以就近到书店购书,而书店的读者也可以成为培训学校的学生。所谓相得益彰,一加一大于二。
建立“文化消费综合体”的几个必要条件
“文化消费综合体”的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但这也并不表示它可以随便建立,也并不代表所有集镇书店都要建立“文化消费综合体”。作为一项投入比较大的项目,它的建立需要综合考虑多项因素。
要有先期的综合性论证,这是决定建与不建的关键。一般的说,要在一个地方建立商业网点,都需要经过很细致的可行性论证,包括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成本和效益测算等,对经营环境要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包括购买力、竞争对手情况等。规模要同当地的经济文化消费水平相匹配。至于是自建还是租赁,则要谨慎。自建具有增值保值的优势,但有利息、折旧等劣势;租赁具有可以测算、低风险的优势,但有不可持续、房租的多变和不确定性的因素。当然,最好能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获得各项优惠政策。“周巷书城”也是在当地党和政府重视关怀下才得以建立的。
一个“文化消费综合体”是否成功,关键是看有否效益。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作为企业来讲,只有有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才会得以长期延续。“周巷书城”就是通过自营、租赁等形式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实践证明,集镇书店建立“文化消费综合体”后,两个效益的实现是完全有可能的。
对综合体要进行通盘考虑,合理布局。首先,进与不进哪些项目要慎重选择。要选择哪些与图书密切相关的行业和经营门类,如音像、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眼镜、数码电子产品、文化艺术培训、电影放映以及餐饮等。同时,在什么地方经营什么都要通盘考虑,合理布局,要和读者的人流方向、消费习惯等相适应,找到最佳的结合点。至于经营模式,可以多样化,有的项目必须自营,有的可以借用别人的力量,发挥人家的优秀和积极性,让人家去赚钱。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综合体获得综合效益(而不仅仅是单个效益)。
要多业并重。一般的非图产品和其他经营项目往往会成为花瓶,书店的副业,而在综合体中,它们都是平等的关系,应一视同仁。有的非图产品和其他经营项目的经济效益可能比图书还要好。而且既然是综合体,就要对外树立整体形象,在一个卖场内要统一管理,包括统一标识、统一收款、统一营销。
要有较好的商业环境。主要是要地处商业地段,这样才能有足够的人气;同时交通要便捷,具有较大的停车空间;最好门前有大的广场,以应付节假日大流量的人群。“周巷书城”门前就有上千平方米的广场,它保证了大量车辆的停放和人流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