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山坡上的中国》书摘
2016年09月26日 17:39 红旗出版社 王永昌(作者)
3. “中国梦”与“世界梦”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如果没有了梦想,失了理想,也就等于没有了追求,没有了志向,进而也就没有了前行的动力,也就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落后和衰亡。
梦想所托,希望所在。人类世界大家庭,浩浩荡荡千万年,不可能没有梦想,没有追求。
事实上也是这样,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和国家,都是有梦想和追求的。这就是都想国家繁荣富强,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从这种意义上,人类是有共同理想的,世界是有共同追求的。世界各国是有共同之“梦”的。
当然,这是从总体上、目标上、抽象上讲的“共同之梦”、“大同之想”。如果从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民族文化、不同社会制度来分析,这个“梦”、这个“想”又是千差万别的,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甚至有时为了“我的梦想”而侵害“他人的梦想”,这就叫“同床异梦”:大家虽然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却做着不同的、有时是你死我活的“梦”。
可是,我们并不能由此否定人类共同梦想、共同希望、共同追求的存在。因为,作为一般的共同梦想,即繁荣富强、生活更幸福,的确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任何人群中都是客观普遍存在的。这叫普遍的一般意义上的“共同梦想”,而具体目标内容、手段、途径、载体等的不同,则可以叫有差异的具体意义上的“共同梦想”。如同桃子、苹果、枇杷等等一样,它们单独时都不称“水果”,但确确实实是“水果”之一。马不是“白马”(不是所有马都是白色的马),但能说“白马”不是“马”吗?“白马非马”、“苹果非水果”的谬辨,这在古今中外的古人思辨逻辑中都已解决了的常识,却在不少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起来、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的“现代人”的头脑中,又被颠倒回去,他们常犯常识性错误,而且还显得挺有能耐、挺会雄辩似的。
正因为人类客观上存在着“共同梦想”、有共同的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所以,这成了各个民族、各个国家人人都应该有的基本权利,是不能无辜(非法)被剥夺的。
正因为人类客观上存在着“共同梦想”、有共同的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所以,我们人类社会才会有许多共同利益、共同语言、共同价值和行为准则。
正因为人类客观上存在着“共同梦想”、有共同的美好生活的追求,共同的价值和行为准则,所以,我们人类才会有一些共同的伦理规范,共同的公平正义,才会“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也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才说“中国梦”与“美国梦”是可以相通的。他指出:中国梦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这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与包括美国梦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是相通的。
但是,这丝毫不意味着是一个完全一模一样的“梦”。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甚至每个人的美好梦想都是具体的,有差异的。“美国梦”与“中国梦”是两个不同国家的“梦”,它们有着千差万别的“不同”,但却无法否认它们之间相通的“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