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她声音”响亮 推动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7年03月08日 16:49 人民日报海外版 叶晓楠 王俊岭
崔郁介绍说,一年来,全国妇联着重从源头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比如,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相关部门“十三五”专项规划,积极参与民法总则、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等的制定和修改,出台《妇联组织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约谈暂行办法》。
另外,妇联组织还大力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全年各级妇联组织260多万贫困妇女和骨干参加各类培训,扶持建立各级巾帼脱贫基地4000多个,带动61万贫困妇女就业创业;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08.6亿元,扶持带动56.8万贫困妇女发展生产、增收脱贫;落实“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3亿元,救助贫困患病妇女3万人,其中约53%的资金用于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患病妇女,共救助15863人。
“国际上在评价男女平等程度时有一系列的客观指标。总体来看,近年来中国妇女权益提升在世界范围都是非常突出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原副主席甄砚表示,“根据中国妇女地位调研,近年来中国社会对于男女平等的认识日趋一致,整个社会尊重妇女的氛围越来越浓。”
找准重点难点精准发力
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这是众多代表委员的共同心声。
“让更多妇女儿童有获得感和幸福感,是我们所有妇女儿童工作者的共同追求。”崔郁说,“下一步,要抓实工作措施,抓住重点难点,抓紧落实责任,部署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尤其要更多关注重点地区、关爱重点人群、解决重点问题,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上谋突破,在为妇女儿童解难事办实事上下工夫,在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上见成效。”
“作为妇联界别的委员,我今年最关心的话题就是3岁以下儿童的养育、教育问题。”崔郁说,要想让“二孩”生得起、养得好,必须重视托幼服务,因此应该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托幼事业发展。同时,她认为,在全面两孩政策下,更应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保缴费问题要加以研究等。
“一方面,今后社会各界应该持续加强在就业、教育等方面男女平等观念的贯彻力度,从消除‘显性歧视’进一步向消除‘隐性歧视’迈进;另一方面,广大女性自身也应该坚定自重、自立、自强的理念,努力争取更多合理权益及话语权。”李瑛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张静认为,应当采取更多措施,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在张静看来,应该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部分条款,建议在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中增加“对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户内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家庭成员共有,依有关法律规定享有平等的权益”这一内容。
“这样的修改有助于体现土地承包法对每一个农民的权益关切,同时将家庭内部成员的权利归属和实现方式指向其他法律,便于为民法中婚姻家庭法关于家庭成员共有财产规则的制定留出空间。”张静说。
甄砚指出,从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到事实上的男女平等,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们在解决老问题时,一些新的问题可能就出来了,所以需要社会各方为此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