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她声音”响亮 推动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7年03月08日 16:49 人民日报海外版 叶晓楠 王俊岭
记者 徐烨/摄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女代表比例为23.4%,比20年前提高了2.4个百分点。2013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女委员比例为17.8%,比20年前提高了4.1个百分点。2014年,工会会员中女性占38.1%,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比例为29.3%,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职工董事、监事占职工董事和监事的比例分别为40.1%和41.5%。
——201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
3月7日,两会进入第五天。在“三八”节即将来临之际,女性的发展与权益保障等话题,得到了众多代表委员的关注。
女性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这是一组组令人眼前一亮的数字:
我国女性平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2015年,我国女性的预期寿命为79.43岁,比2010年延长2.06岁。
各教育阶段性别差距进一步缩小。2015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研究生95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49.7%,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不断增加。
女性就业创业人数不断增加。2015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2.9%,女性在新兴产业就业的程度加深,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55%。
越来越多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提高;2015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22.9%,比2010年上升1.5个百分点……
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崔郁看来,这一组组数据说明,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绩斐然,取得了历史性的新进步。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歌舞剧院女高音歌唱家李瑛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再次提上工作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保障妇女权益的鲜明立场与务实作风。
“长期以来,很多地方都有‘重男轻女’思想。中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妇女权益,特别是近年来采取的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使妇女地位明显提高。”李瑛举例说,在就业问题上,过去不少用人单位都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中国政府从自身做起,率先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时严格落实男女平等,从而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各方共促妇女全面发展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国家“十三五”纲要专章规划“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最高法发布就业性别歧视典型案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群团组织,从立法到司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都在“撸起袖子加油干”。
在宏观布局指明方向的同时,地方探索硕果可见:各地积极修改计生条例,延长产妇产假;多省发布有关家暴告诫、人身保护令的规范性文件,促反家暴法落地生根;江苏出台具体办法,专人上门约谈侵害女性就业权益单位;广州中院首判用人单位就业性别歧视书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