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人热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2017年02月21日 13:29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 郝天韵
对11位出版人对出版业如何践行《意见》的采访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一出台,就在出版界激起了不小的浪花。对此,《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出版专业人士,请他们谈谈《意见》给出版界带来的影响,并对政府部门如何实施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看法:指明传统文化弘扬方向
中华书局总编辑顾青表示,中华书局是出版界中传统文化出版的“领头羊”,《意见》是中华书局“十三五”“十四五”期间乃至今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因此,自2017年1月26日《意见》印发之时,中华书局就要求书局员工先自学,过了春节上班后书局领导班子、各部门又进行了系统学习,2月14日还组织了单位各部门和各中层干部的分组研讨。顾青透露,接下来中华书局将根据《意见》,对中华书局“十三五”期间的各项工作,包括发展战略、产品战略、营销战略等各项工作都要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将形成一个如何落实《意见》的具有实操性的报告。目前,中华书局已经在根据《意见》部署2017年的工作。“因为2017年是中华书局成立105周年,《意见》的出台更为中华书局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战略机遇期’乘势而上。”顾青如此说道。
“对出版界来讲,《意见》是一套完整的体系,更有针对性地为出版界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明了道路与方向。”江苏人民出版社社长徐海向记者谈道,《意见》出台的意义在于告诉我们如何实现文化自信。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建立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副局长陆彩荣也告诉记者,《意见》的出台非常重要、及时,中国外文局将根据《意见》所指明的路径与方法,进一步加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强度,努力提高优秀传统文化向世界传播的针对性、有效性。
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周绚隆看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很长一段发展过程中,我们在文化上投入的注意力还有所欠缺。“《意见》最突出的特点是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告诉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挖掘、保护、传承与弘扬。”对此,民族出版社总编辑张若璞也深有体会:“中华传统文化是由各个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交相辉映共同创造的,《意见》的出台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建议:政府部门应分阶段予以政策扶持
《意见》自1月26日印发以来,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然而,如何保障《意见》精准实施,顺利“落地”?对此,出版人给出了几点建议。
“目前,我们还没有挖掘到传统文化中更多的与当代有关的价值,另外,我们传播的面还不够宽。”徐海建议,由于不够“深”、不够“广”,相关政府部门应从政策方面保障、支持那些推动中华传统文化通俗化、大众化和社会化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应该投入一部分资金来促进传统文化的深度研究和广泛普及。“这应该是一个‘大合唱’,唱出一个和谐的主旋律。”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张克文认为,不光是出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都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来配合《意见》的推行。
“希望政府部门能分阶段、有步骤地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的扶持。”黄山书社副总编辑汤吟菲谈道,传统文化图书特别是古籍整理项目,对选题策划、作者选择、编写要求等各个环节要求都非常高,很多图书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投入研究,几代学者参与其中,整理起来时间长、任务重、投入高,出版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导致很多稿件由于没有出版资金支持而束之高阁,令人惋惜。
“传统文化传播是一个长久的工程,伴随着中国在世界地位的提高,世界读者对中国故事、中国声音了解的需求增加。希望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配套文件、资金保障措施、评估体系,帮助出版单位把弘扬传统文化的工作真正落实到位。”陆彩荣告诉记者,只有这样“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才能真正唱好主旋律这首“协奏曲”,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这项伟大的事业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