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017年03月30日 14:24 《朱德选集》 人民出版社
为什么上述违反政策和纪律的事件在今天增多起来,而且显得特别严重呢?这个原因可以从客观、主观两方面去找。
在客观上,一方面是由于革命的胜利,容易使我们产生政治麻痹、思想松懈、骄傲自大等等许多坏东西;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包围与影响,如与其他阶级合作,与留用人员共事,城市的花花绿绿,等等。虽然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几个曾经是强大的敌人,已基本上被我们打倒或即将完全被我们打倒,但是它们所遗留下来的恶劣的思想、作风和风俗习惯等等,还必须经过十分艰巨的、长期而坚韧的斗争才能逐渐消灭。因此,这些根深蒂固的坏东西,不但在目前,而且在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可以通过各个方面来不断地影响、侵袭和腐蚀我们。这就是我们在胜利局面下所处的客观环境。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战胜它、克服它,那它反过来就会影响我们。比如说,我们有一部分同志在进入城市之后,看到那个花花绿绿的世界,便眼花缭乱,学起样来,把衣、食、住、行样样都弄得很阔绰。就以住房子来说吧:有些同志总说房子挤、房子不好,其实我们过去在山沟里的时候,成千成百人住在一个小村子里,也还觉得不算挤,可是到了北京这样大的城市,却说房子不够住了。这看来好象是个小问题,其实却反映了一种严重的思想状况,应引起我们的严重注意,否则,发展下去就有蜕化的危险!
党员干部违反政策纪律的行为在今天之所以特别严重,除了上面分析过的客观原因之外,在主观上则是由于我们党内的教育、党内的生活、党内的制度,特别是党内纪律的执行等等方面,都还存在着许多严重的缺点。这些缺点具体表现在:党内的教育往往不够认真经常,不完全切合实际;党内的生活也不够正常和健全,特别在政府部门,在下级组织中,表现得较为显著;党内的制度有些组织和单位执行得不够严格,如请示报告制度就不按时认真执行,有个别的单位到现在还存在着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严重现象;特别是党内纪律,一般都执行得很差,因此党员干部的违犯党纪和违法事件就相当普遍。今后,我们必须克服这些缺点,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大大地推进一步。
三、如何克服党内违反政策和纪律的错误?
上面讲到的那些党员干部严重地违反党的政策和纪律的现象,中央正在注意纠正。最近中央已提出了整党的任务,发布了整党的指示,其目的,就是要把我们党员干部中的那些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作风以及享乐腐化的思想和行为加以克服。各级党委必须根据中央最近关于整党指示的精神去进行整训干部的工作。这是一个长时期的、艰巨的教育工作,必须从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中来反复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地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思想水平,使之克服缺点,改正错误。为此,就要接受过去整风时期和土改整党时期的经验。过去整风时期,主要是靠教育,主要是改造思想。在毛泽东同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正确方针下,在改造党员干部思想上,特别是在改造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身的党员干部的思想上,曾经收到了巨大的效果,其成绩之大,影响之深,可以说是空前的。但其缺点是很多地方对于改造思想作片面的理解,对于必须执行的纪律也不执行了。因此,有些思想不好的同志,动辄以思想未搞通为借口,掩盖其不服从组织和违犯党的纪律的错误行为。这不能不说是经验教训之一。在土改整党时期,同样也收到了很大效果,这表现在:大大地打击了某些党员干部的强迫命令作风,纯洁和巩固了农村党的组织,并很好地教育了党员、干部和群众。可是在进行过程中,有些地方简单地、片面地用组织手段来解决问题,因此处分党员干部过多,使一部分错误不很严重的同志也受到了不应有的惩处。这也不能不说是经验教训之一。这次我们在执行整训干部任务的时候,就要吸收过去整风时期以及土改整党时期的成功经验,避免曾经发生过的错误缺点。要以思想教育为主,同时以执行纪律为辅。对于那些党曾告诫在先而仍违反政策和纪律以及违犯了纪律仍拒不改正的党员干部,必须给以应有的纪律处分。
在我们中央一级的党、政、军机关和群众团体里,虽然象上述那种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严重错误的事件并不多,但是不是就没有违反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呢?不能这样说。官僚主义、自由主义、不愿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的情绪,对革命工作和国家财产的不负责态度,以及摆老资格、闹地位、闹享受的个人主义等等,依然很多。因此,在我们中央机关里,也必须执行中央关于整党的指示,认真地检查一下我们的党员干部有没有坏思想和坏作风?有没有违反党的政策和党的纪律的行为?每个同志,都要自觉地检查和反省自己。一定要把官僚主义、自由主义、不愿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的情绪,对革命工作和国家财产的不负责态度,以及摆老资格、闹地位、闹享受的个人主义等等坏东西加以克服。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今天到会的同志,都要认真地把这个任务担负起来,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最大的努力协助同级党委去完成这个任务。
用什么方法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我想,主要的方法有三个:第一,领导上自上而下逐级地、经常地抓紧纪律检查工作,同发扬党内外的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这两个方面同时夹攻,错误的思想行为就能暴露出来,犯错误的同志就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教育。第二,党内的教育工作同执行纪律相结合。党内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必须不断地提高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才能使他们克服和避免错误。但对那些犯了错误仍不肯改正的同志,却必须执行纪律。因此,党内的教育工作必须同执行纪律相结合。但又必须以党内教育为主,以执行纪律为辅,不要一结合就分不清主辅,随意去处分党员干部。第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随时总结经验,在党刊或报纸上公布,以教育全党和人民。这一条是很重要的。发现了问题,一定要即时处理,即时纠正,不要积累起来算总帐,以免党员干部的错误愈弄愈大,积重难返,最后把政治生命也葬送了。处理以后,要随时总结经验,在党刊或报纸上公布出来。这点很有作用,值得提倡。因为这样不但教育了全党和人民,而且真正有效地教育了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有些人受了处分,只要不公布出来,那他还是满不在乎的,还是不容易改正错误的。如果我们把它公开出来,在报上一登,到处都传遍了,他的错误行为再也隐蔽不起来了。但也要注意:一定要选择有重大教育意义的事件才能登报,不要小题大作,事事乱登。否则,不但伤害了党员干部,而且会收到相反的效果。
为了把我们的工作做好,要求每个担任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都能做到下面几点:首先,要认识这个工作的重要,按照中央所规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参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并根据自己机关的具体情况,去建立起自己经常的工作。其次,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使自己成为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团结群众的模范。如果你自己做不到这些,人家就不大信服你,你就很不容易去进行工作。第三,要认清是非,坚持原则。所谓认清是非,就是看别人是否违反了政策和纪律?违反的是哪一类?性质怎样?程度如何?所谓坚持原则,就是不怕得罪人,不犯自由主义。不管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要违反了政策,违犯了纪律,我们就去检举、纠正。但不怕得罪人并不等于轻易提出和处理别人的问题。提出和处理别人的问题时,一定要有根据,要慎重。要遵照毛泽东同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反对惩办主义。要从政治上着眼,多注意政策性、原则性的问题,不要存心找人家的岔子,把生活小事也提高到原则上去。第四,在党委、总支或支部的领导下,依靠党员中的积极分子,并注意取得广大群众的帮助,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自然,我们的工作不是没有困难的。比如这个工作是个新的工作,大家经验不多,需要边做边学,细心摸索;又比如我们的人员和机构还不大充实,大家都是兼职的多,干部少,工作忙,加以有些领导机关对这个工作重视不够,就使这个工作进展得比较缓慢。这都是我们工作中的困难。今天开过这个会以后,大家要好好讨论研究,认清这个工作的重要性,很好地把自己的工作担负起来。既然党和人民要我们做这个工作,我们就不能推诿卸责,否则我们自己也犯了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今后,我们将视条件、需要和可能,逐步地把机构和人员充实起来。希望每个担负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不要因为工作中暂时可能存在的困难而放松自己的工作,要有勇往直前的精神,不屈不挠地克服一切困难,努力把工作做好,完成党和人民所托付给我们的重大任务。
(一九五零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