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
2018年08月23日 15:59 人民出版社 《周恩来选集》下卷
一、我们的外交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一直坚持和平的外交政策。我们坚持这一政策,相信以和平竞赛的方法来胜过帝国主义是完全可能的。当然,为防备帝国主义发动战争,我们应该在和平斗争中巩固国防,加强经济力量。要使帝国主义不敢发动战争,万一它发动战争,就叫它遭到失败。
我们在执行和平政策中的一些外交方针是:
(一)“另起炉灶”。一九四九年春,毛泽东同志就说过,我们的一个重要外交方针是“另起炉灶”,就是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旧的外交关系,而要在新的基础上同各国另行建立新的外交关系。对于驻在旧中国的各国使节,我们把他们当作普通侨民对待,不当作外交代表对待。历史上,有在革命胜利后把旧的外交关系继承下来的,如辛亥革命后,当时的政府希望很快地得到外国承认而承袭了旧的关系。我们不这样做。毛泽东同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宣告,我国同外国的外交关系要建立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这是一百多年来旧中国的政府所没有做到的。毛泽东同志宣告后,我们以外交部长的名义把这一公告送达各国政府,向世界各国表明了我们的态度。为了表示外交上的严肃性,我们又提出建交要经过谈判的手续。我们要看看人家是不是真正愿意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在和平阵营方面,首先是苏联,然后是各人民民主国家相继承认了我们。这些国家是真诚地愿意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的。因此,我们同它们很快地建立了外交关系。对资本主义国家和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则不能不经过谈判的手续,看一看它们是否接受我们的建交原则。我们不仅要听它们的口头表示,而且还要看它们的具体行动。例如,它们如果在联合国中不投新中国的票,而去赞成蒋介石反动政府,那我们就宁愿慢一点同它们建交;反之,如印度、缅甸等,能够真的同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那就可以在经过谈判之后同它们建交。
这一“另起炉灶”的方针,使我国改变了半殖民地的地位,在政治上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