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讲廉政】丢了理想就蜕变,践踏原则只为贪
2018年11月16日 15:02 旗书网 房呈军
《漫讲廉政》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尤其是在对2018年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解读的基础上,编辑创作而成的廉政警示教育系列读本。
《漫讲廉政》一书计88万字,分为上、中、下三册。上册为政治纪律篇,组织纪律篇;中册为廉洁纪律篇,群众纪律篇;下册为工作纪律篇,生活纪律篇。全套书辑录了210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创作了210幅漫画和210首打油诗,列举了210个反腐案例。在解读“六大纪律”时,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漫画和打油诗为楔子,通过个案明纪、释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旗书网官方微信今起为大家连载。
政治纪律篇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牵头的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遵守和维护党章,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强化党内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全党团结统一。
重要讲话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2年11月17日)
案例
2018年4月4日,经中央纪委批准,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孟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孟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孟伟主要从事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流域与河口海岸带水环境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以及废弃物安全填埋处置选址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参加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专题副组长;作为国家“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写组专家组长,主持完成了实施方案;承担国务院批准启动的国家环境宏观战略研究任务,是水环境保护与海洋环境保护两个专题的组长;世界银行海河流域水环境水资源管理项目独立专家组成员。至今已先后主持承担完成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
2017年11月, 孟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11月14日,中国工程院主席团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新补充修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停止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资格。2018年4月,孟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孟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下属报告巡视谈话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长期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违规转让股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孟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科学道德,毫无家国情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孟伟政治蜕变,经济贪婪,从一名环境保护工作者沦为政治生态、自然生态的“污染源”,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科技界造成了严重恶劣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孟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严肃查处孟伟严重违纪问题,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生态环保系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干部队伍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彰显了生态环境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政治清明促进生态文明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烈信号。生态环境部党组和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各项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开头起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开展孟伟严重违纪案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新的贡献。
▼
违反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
1.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
2.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3.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
4.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
5.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6.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
7. 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
8.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
10.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
编者介绍
房呈军,男,1974年生,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秘书长。长期致力于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致力于廉政法制文化和廉洁思想的弘扬传播。在推进廉政理论创新、廉政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方面,在服务于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于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