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中共代表团提出《国内和平协定》
2017年04月18日 09:30 旗书网
♦1937年4月15日 《告全党同志书》
193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告全党同志书》,号召全党“为巩固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实现对日抗战而斗争”,指出“在目前新阶段内,我党工作中心的一环,应该是抗日的民主运动的发展”。
** ** ** **
♦1949年4月15日 中共代表团提出《国内和平协定》
1949年4月13日至15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南京政府代表团在北平举行正式会谈。双方在《国内和平协定草案》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反复磋商,4月15日达成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共8条24款,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表示可以接受。同时,中共代表团要求南京国民党政府在20日以前答复。20日,南京国民党政府除了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外,还要求先达成临时停战协定,就地停战。至此,国民党政府自己揭穿了“呼吁和平”的假面具。
** ** ** **
♦1989年4月15日 胡耀邦逝世
胡耀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总书记。他于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到湘赣革命根据地工作。1978年12月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书记,并任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委员会秘书长等职。1989年4月15日,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我军杰出的政治工作者,长期担任党的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胡耀邦在北京逝世,终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