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管理乱象导致台湾游览车事故频发
2017年02月16日 11:31 新华社 吴济海 刘欢 胡龙江
台北蝶恋花旅行社一辆游览车13日晚从武陵农场赏樱返回台北时疑因车速过快翻覆,造成33人死亡、11人受伤的惨剧。这是2月13日拍摄的事故现场。新华社记者欧东衢/摄
台北蝶恋花旅行社一辆游览车13日晚从武陵农场赏樱返回台北时疑因车速过快翻覆,造成33人死亡、11人受伤的惨剧。这一岛内近30年来最严重的公路事故,再次将台湾游览车安全问题拉回人们视野。舆论拷问,为何游览车事故频发,血的代价一次次付出?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管理或体制性原因,游览车市场三大乱象长期以来得不到解决,导致游览车事故挥之不去。
司机无奈疲劳驾驶成常态
据“2·13”事故游览车康姓司机(已罹难)的女儿泣诉,其父亲从除夕至出事当天无休假,已经连续上班十几天,缺乏休息。司机的妻子说,丈夫在蝶恋花旅行社工作近一年,平时凌晨五六点就出门,通常快到第二天凌晨才回家。13日21时许车祸发生时,这位康姓司机当天已工作近16个小时,远超常人所能负荷。
台北市一位陈姓游览车司机告诉记者,疲劳驾驶是他们多年来的常态。台湾官方对游览车的工作时间放任不管,任由旅行业者安排,业者为了最大程度利用劳动力就给司机不断排班,而司机为了不丢工作只能拼命跑。
据了解,台当局有2套标准管理司机工时,一是公路管理部门制订的“运输管理规则”,一是劳动部门的“劳基法”。前者规定“握方向盘”时间为开车时间,司机每天开车不得超过10小时;“劳基法”规定包含事前、事后整备时间,单日工时上限为12小时。实际情况多是,司机的前置检查作业、中间休息时间往往都被旅程绑住,时间超过12小时。但每当司机讲到超时,业者就会拿“运输管理规则”来解释。
“2·13”交通事故发生后,岛内专家学者认为,台湾应制订更严格、详实的规定,要求旅行业者严格落实,对长距离和超时旅程,必须配备双司机,保障游客安全和司机合法权益。
陈姓司机表示,每次出了重大车祸,大家都很关切游览车司机过劳问题,希望官方这次彻底检讨司机的工时问题,不要再拖而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