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就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答问
2016年08月30日 16:20 新华社
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意见》?
答:干部“带病提拔”是党内外、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带病”干部存量减少、增量得到遏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强化组织把关,挡住了不少“带病”的干部。但“带病提拔”仍时有发生,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制定《意见》确定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也将此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
制定这个《意见》,就是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干部工作的聚焦点、攻坚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准确识别、坚决挡住那些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带病”的干部。同时,当前地方领导班子换届陆续进行,制定这一基本性的文件,十分及时和必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与《干部任用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能上能下等规定配套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问:《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意见》贯彻了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既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二是聚焦选拔任用工作。重点就选拔任用环节如何挡住“带病”的干部,作出规定、提出要求,以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三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原因,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努力形成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四是力求务实管用。注意指导性和操作性相结合,注意坚持已有规定与总结吸收新经验相结合,对各地各部门普遍运用、效果较好的做法,提出规范性要求;对符合改革方向、经过实践探索效果比较明显的做法,提出倡导性要求。
问:我们注意到,《意见》把“落实工作责任”作为第一条措施,请问对此是怎么考虑的?
答:造成干部“带病提拔”,原因有很多,但与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不明确、不落实、难追究有很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首要的就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意见》就压实选人用人工作责任作出新的规定。主要有: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二是将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规定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意见上签字制度。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探索试行这一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家反映,这是一个有效管用的好办法,有利于强化和落实责任。三是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明确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要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同时,《意见》还在最后明确提出“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