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
2016年08月03日 10:36 人民出版社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
必须善于使用干部。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属于“出主意”一类。使这一切主意见之实行,必须团结干部,推动他们去做,属于“用干部”一类。在这个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过去张国焘的干部政策与此相反,实行“任人唯亲”,拉拢私党,组织小派别,结果叛党而去,这是一个大教训。鉴于张国焘的和类似张国焘的历史教训,在干部政策问题上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借以巩固党的统一团结,这是中央和各级领导者的重要的责任。
必须善于爱护干部。爱护的办法是:第一,指导他们。这就是让他们放手工作,使他们敢于负责;同时,又适时地给以指示,使他们能在党的政治路线下发挥其创造性。第二,提高他们。这就是给以学习的机会,教育他们,使他们在理论上在工作能力上提高一步。第三,检查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有委托而无检查,及至犯了严重的错误,方才加以注意,不是爱护干部的办法。第四,对于犯错误的干部,一般地应采取说服的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只有对犯了严重错误而又不接受指导的人们,才应当采取斗争的方法。在这里,耐心是必要的;轻易地给人们戴上“机会主义”的大帽子,轻易地采用“开展斗争”的方法,是不对的。第五,照顾他们的困难。干部有疾病、生活、家庭等项困难问题者,必须在可能限度内用心给以照顾。这些就是爱护干部的方法。
党的纪律
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经验证明:有些破坏纪律的人,是由于他们不懂得什么是党的纪律;有些明知故犯的人,例如张国焘,则利用许多党员的无知以售其奸。因此,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避免再发生张国焘事件。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
党的民主
处在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共产党,要求整个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